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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阳县宁兴学校北校区办公费(幼儿园乐器)采购项目谈判公告
2017-07-10 08:51  

中阳县宁兴学校北校区办公费(幼儿园乐器)采购项目谈判公告

吕梁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阳县宁兴学校北校区委托,对中阳县宁兴学校北校区办公费(幼儿园乐器)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,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。

一、项目编号:ZCZB-2017036

二、项目名称:中阳县宁兴学校北校区办公费(幼儿园乐器)采购项目

三、采购内容:

1、报价人必须按经营范围报价,报价人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。所采购的设备、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。

2、范围包括:设备的供应、运输、安装、调试、培训和售后服务等。具体报价范围、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,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、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。

3、交货时间:合同生效后7天内

4、交货地点:采购人指定地点

5、预算金额:299400元

(具体设备数量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)

四、参与谈判的报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:

1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2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3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

4、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;

5、参加此项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6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;

7、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;

8、本项目所需的其它特定条件。

五、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:(应为合法有效期内的)

1、营业执照副本;

2、税务登记证副本;

3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;

4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;

5、如报价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,委托代理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;

6、生产厂家提供产品相关证明文件;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针对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及专利证书。

7、近一年内纳税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(包括人员明细表)、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、

8、中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

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(原件验后归还)并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(叁套留存),且属于合法有效的。如不能提供,我公司将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有关条例规定,有权拒绝任何报价人购买谈判文件。(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)

注: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。

六、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:

1、发售时间:2017年7月10日起至2017年7月12日止

(上午:9:00-11:00,下午:15:00-17:00,公休日除外。)

2、发售地点:中阳县凤城北街115号。

3、谈判文件售价:人民币300元,谈判文件一经售出,不予退还

七、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

1、时间:2017年7月13日14时30分

2、地点:中阳县凤城北街115号。

八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
本次询价公告在《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》上发布。

九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
采购单位:中阳县宁兴学校北校区

联系人:杨先生

联系电话:13191189007

采购代理机构:吕梁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联系人:杨先生

联系电话:0358-2864007

吕梁真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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